我市市區根據陽發改價格〔2020〕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市區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第四條規定,自有產權車位、車庫物業收費最高標準為50元/車位·月(含公攤水電費,子母車位按普通車位的1.5倍收費,已收取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費的,不得向車位使用人重復收取車位物業服務費),下浮不限。
對于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費或出租實行市場調節,停車場經營者可與業主或使用人通過合同或其他方式約定。
來源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我市市區根據陽發改價格〔2020〕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市區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第四條規定,自有產權車位、車庫物業收費最高標準為50元/車位·月(含公攤水電費,子母車位按普通車位的1.5倍收費,已收取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費的,不得向車位使用人重復收取車位物業服務費),下浮不限。
對于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費或出租實行市場調節,停車場經營者可與業主或使用人通過合同或其他方式約定。
來源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