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通知,部署開展2021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
通知指出,2020年9月、11月,國務院辦公廳先后印發文件,要求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然而,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土地衛片執法、耕地衛片監督、耕地保護督察等工作發現,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依然突出。為堅決遏制全國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自然資源部決定在全國開展2021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
通知明確,重點整治4類問題。一是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按照國務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2020年7月3日以后違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新建、擴建、續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類、產業類和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均屬于頂風違法建設。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消除違法狀態。重點整治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項目實質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問題;對住宅類房屋,要統籌考慮農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況,依法穩妥處置,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其中屬于其他部門管轄的,要依法依規移交。
二是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問題。國辦明文要求“嚴禁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對2021年以河流、濕地、湖泊治理為名,新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以及在城市建設中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人造濕地公園、人造水利景觀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占用的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要最大限度恢復為耕地、消除違法狀態。確實無法恢復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補劃永久基本農田的要求,確保耕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三是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國辦明文要求“嚴禁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對2021年違規在鐵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外以及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鐵路、國道省道不得超過5米)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的,要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對未經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綠色通道的,要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
四是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國辦明文要求“禁止以城鄉綠化建設等名義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對2021年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在國家批準的生態退耕規模和范圍外擅自退耕還林還草的,要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不予核實造林面積、不享受財政資金補助政策。對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植物的,要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已毀壞種植條件的,還應處以罰款,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按照國辦關于明確耕地利用優先順序、堅決防止耕地“非糧化”傾向的有關要求,對2021年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的要嚴格管控,要督促引導恢復為耕地。對2021年未經批準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挖塘養魚的,要依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其中屬于2021年9月1日以后的,要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責令限期改正、嚴肅整改查處。
此外,通知強調,以上重點整治工作中,涉及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實施推填土的,要一并督促恢復為耕地。